基建管理工作:

1.负责学校所属的办公、教学、科研用房及不动产(土地)的管理(含产权证);

2.负责校园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和调整,负责房屋功能变更项目(维修、装修)的审核;

3.拟定校园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计划;

4.负责学校新建、改建、增建项目或需占用土地的手续办理事项;

5.负责校园房屋建筑维修工程方案制定、清单编制及招标前期准备工作;

6.负责拟定建筑维修工程施工合同书;

7.负责对保修期内的工程项目履行质量保修规定进行监督检查;

8.负责编制维修(维护)工程项目预算和结算审核;

9.负责组织维修改造项目竣工前的预验收和竣工后验收;

10.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类维修改造项目资金申报工作;

11.负责项目竣工后各项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