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建管理工作:
1.负责学校所属的办公、教学、科研用房及不动产(土地)的管理(含产权证);
2.负责校园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和调整,负责房屋功能变更项目(维修、装修)的审核;
3.拟定校园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计划;
4.负责学校新建、改建、增建项目或需占用土地的手续办理事项;
5.负责校园房屋建筑维修工程方案制定、清单编制及招标前期准备工作;
6.负责拟定建筑维修工程施工合同书;
7.负责对保修期内的工程项目履行质量保修规定进行监督检查;
8.负责编制维修(维护)工程项目预算和结算审核;
9.负责组织维修改造项目竣工前的预验收和竣工后验收;
10.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类维修改造项目资金申报工作;
11.负责项目竣工后各项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