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:
1.负责起草学生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起草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,并监督其执行情况。
3.负责督促、检查、验收学生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。
4.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、选拔、培训、考核工作。
5.负责调查和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6.负责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、“三观”教育、形势政策教育、诚信教育、道德法制教育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7.负责学生的心理测试、咨询、专题辅导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
8.负责学生奖学金的管理、使用和发放工作;负责学生困难补助以及减免学费的审批、审核工作。
9.负责学生的奖惩、医疗保险工作。
10.负责校区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;
11.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、校内信用学费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等资助工作。
12.负责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和各种证件管理工作。
13.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来信、来访工作。
14.负责处理有关学生工作的其它事宜。